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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独生子女光荣证有什么用途?办理重庆独生子女光荣证能享受到什么优待或者待遇?重庆本地宝小编为你一一解答!(1)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;
(2)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城镇无业居民、下岗职工、个体工商户;
(3)本人及配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,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;
(4)配偶中,女方年满49周岁;单亲家庭男性户主年满60周岁。
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,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,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
每年5月15日至6月30日为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个人申报时间,符合条件的对象,持户口簿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村(居)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乡镇(街道)填写奖励金申请审批表(夫妻户籍地不一致的在本人户籍地申报),经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)和区卫生健康委审查确认后,发放奖励金。
每年5月15日至6月30日申报,10月确定扶助对象名单,资金由区、乡镇街道各承担50%。每年12月由乡镇街道发放到位
涪陵区卫生健康委:点击查看
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:点击查询
注:可能各区发放标准不一样,以实际情况为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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